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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学习GB-T 35152-2017 水泥窑尾钢丝胶带斗式提升机.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窑尾钢丝胶带斗式提升机(以下简称提升机)的产品分类、结构与型号、基本参

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物料温度≤130℃的水泥窑尾钢丝胶带斗式提升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T 531.1—200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压入硬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邵氏硬度计法(邵

尔硬度)

GB/T 699—2015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689—2014 硫化橡胶 耐磨性能的测定(用阿克隆磨耗试验机)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958—2004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 形状和位置公差 检测规定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512—2014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402—2008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 9439 灰铸铁件

GB/T 11211—2009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与金属粘合强度的测定 二板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3561.3—2009 港口连续装卸设备安全规程
第3部分:带式输送机、埋刮板输送机和斗

式提升机

GB/T 17248.3—1999 声学 机器和设备发射的噪声
工作位置和其他指定位置发射声压级的

测量 现场简易法

JB/T 6396—2006 大型合金结构钢锻件 技术条件

JB/T 9000 液力偶合器 通用技术条件

JC/T 402 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JC/T 406 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JC/T 532—2007 建材机械钢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CJ 03—90 水泥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T 3868—2008 硫化橡胶 高温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

NB/T 47013.3—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

DIN 22131 普通用途钢丝绳芯输送带

GB/T 35152—2017

3 产品分类、结构与型号

3.1 分类

提升机按传动型式分为左传动(用 Z 表示)、右传动(用Y 表示)和双传动(用S
表示)。所述左传动

方向是指面对进料口,传动装置布置在左手方向,反之为右传动,两边都有传动为双传动。

3.2 结构

提升机的结构示意见图1。

style="width:3.50004in;height:8.55998in" />

说明:

1 — 机尾; la ——进料口;

2 — 检修壳体;

3 — 牵引件与料斗; 4 —— 中间壳体;

5 — 连接框;

6 — 非标壳体;

7 — 机 头 ;

8 — 传动装置; H — 提升机高度; B — 料斗宽度。

style="width:1.85999in;height:8.28674in" />

1 提升机结构示意图

style="width:1.99326in;height:2.70006in" />右传动

style="width:2.01324in;height:2.66662in" />

左传动

style="width:2.66003in;height:2.77332in" />双传动

GB/T 35152—2017

3.3 型号

3.3.1 型号表示方法

提升机的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T G I)

—— —传动型式(Z、Y 或 S 表示)

提升机高度(m)

— —料斗宽度(mm)

胶带代号

— —钢丝绳代号

style="width:0.48679in;height:3.10002in" /> 提升机代号

3.3.2 标记示例

料斗宽度为1000mm, 提升机高度为101.5 m, 左传动提升机的产品型号标记为:

提升机 TGD 1000×101.5 Z GB/T 35152—2017

4 基本参数

提升机的基本参数见表1。

1 提升机基本参数

型号

提升量"

m²/h

料斗

胶带宽度

mm

机头滚筒直径

mm

提升机

高度b

m

斗宽

mm

斗容

L

斗距

mm

公称速度

m/s

TGD 400×

169

400

14.6

320

1.38

450

840

<120

TGD 500×□

210

500

18

550

840

TGD 630×[

335

630

29

360

1.54

680

1040

<130

TGD 800×

428

800

37

850

1040

TGD 830×□

599

830

46

400

1.91

850

1290

<150

TGD 1000×[

748

1000

58

1050

1290

TGD 1250×

942

1250

73

1300

1290

提升量按斗容的75%计算。

b提升机高度即机头轴与机尾轴中心距。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提升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1.2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应符合 GB/T 1804—2000
的规定,其中机械加工表面、焊接件

GB/T 35152—2017

非机械加工表面、模锻件非机械加工表面分别不低于标准中表1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中m
级 、v 级

和 c 级的规定。

5.1.3 机械加工件图样上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未注公差,不低于GB/T 1184—
1996 中表1~表3中K 级

的规定。

5.1.4 焊接件应符合JC/T 532—2007
的规定,焊缝不应出现烧穿、裂缝、未熔合等缺陷。

5.1.5 铸铁件应符合GB/T 9439 的规定。

5.1.6 提升机应设置料位计监测机尾内部积料情况。

5.1.7 提升机应设置速度开关监测尾轮运行情况。

5.1.8 提升机应设置跑偏开关监测胶带运行情况。

5.1.9 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 5226.1 的规定。

5.1.10 双传动提升机正常运转时两电机电流差值不应大于理论值的5%。

5.2 整机性能要求

提升机适用于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尾预热器生料喂料,适应130℃物料温度的使用要求,其整机

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 主要零部件要求

5.3.1 机头滚筒

5.3.1.1
机头滚筒筒体应进行消除内应力处理,其焊缝应进行探伤检查,焊缝质量应符合
NB/T 47013.3—2015表33中Ⅱ级的规定。

5.3.1.2
机头滚筒筒体与辐板的环形角焊缝不应有裂纹和未焊透缺陷,其当量孔直径不应大于

4 mm,当缺陷小于当量孔直径φ4 mm、 两缺陷间距小于筒体板厚时应累计计算。

5.3.1.3
机头滚筒覆胶应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应有脱层、起泡等缺陷。

5.3.1.4 机头滚筒外圆径向圆跳动公差符合 GB/T 1184—1996
表 B4 中12级的规定。

5.3.1.5 覆胶的物理机械性能符合表2的规定。

2 覆胶物理机械性能

项 目

指标值

耐热性/℃

≥120

覆胶粘附强度/MPa

≥8

邵尔A型硬度/(°)

≥95

阿克隆磨耗(1.61 km)/cm³

≤0.25

覆胶拉伸强度/MPa

≥19

老化系数/(80℃×48 h)

≥0.8

5.3.2 钢丝绳芯胶带

5.3.2.1 胶带结构及性能应符合 DIN 22131 中相关要求。

5.3.2.2 胶带应适应130 ℃物料温度的使用要求。

5.3.2.3 胶带的料斗安装孔,不应影响胶带拉伸强度。

5.3.2.4 胶带接头的连接强度,应大于胶带纵向拉伸强度。

5.3.2.5 胶带纵向拉伸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GB/T 35152—2017

3 胶带纵向拉伸强度

料斗宽度

mm

胶带纵向拉伸强度

N/mm

400、500

≥1700

630、800

≥2300

830、1000、1250

≥2600

5.3.3 轴

5.3.3.1 机头轴材质的机械性能,不应低于 JB/T
量应符合 GB/T 6402—2008 中Ⅱ级的规定。

5.3.3.2 机尾轴材质的机械性能不应低于GB/T

6396—2006 中 4 0Cr 的 规 定 并 进 行 探 伤 处 理 , 探 伤 质

699—2015 中45号钢规定。

5.3.4 传动装置

5.3.4.1
电机应按照设备所需轴功率的1.3倍以上选型。

5.3.4.2
减速机功率应按照电机功率的1.5倍以上选型,减速机应配套辅助传动装置和逆止器。

5.3.4.3
宜使用液力偶合器作为电机和减速机之间的连接件,其加工要求应符合JB/T
9000液力偶合 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3.5 壳体和料斗

5.3.5.1 壳体表面平面度公差应符合JC/T 532—2007表 6
中F 级的规定。

5.3.5.2 壳体各形位公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壳体各形位公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指标值

中间壳体上下法兰平行度公差

≤3

机尾壳体上法兰同水平面的平行度公差

≤3

机头、机尾壳体及中间壳体法兰面对机壳中心线的垂直度公差

≤3

中间壳体高度尺寸公差

±2

5.3.5.3 料斗材质机械性能不应低于GB/T 700—2006
中有关Q235A 的规定。

5.4 涂漆防锈要求

5.4.1 设备表面涂漆防锈应符合JC/T 402 中的规定。

5.4.2 料斗宜喷涂铁红防锈漆。

5.5 装配要求

5.5.1
所有待装配的零部件应检验合格,外购和协作件必须有证明合格的文件方可进行装配。装配要
严格按装配工艺操作。

5.5.2 头轮组及尾轮组装配后,用手转动应轻便灵活。

5.5.3 装配后电机轴与减速机轴径向位移允许误差应符合 GB/T 1804—2000
中表1线性尺寸的极限

GB/T 35152—2017

偏差数值中f 级的规定,两者角位移应符合 GB/T 1804—2000
中表3角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中 m 级

的规定。

5.5.4 减速机与液力偶合器的轴向间隙:3 mm~5 mm。

5.5.5
机头和传动装置安装螺栓强度不低于8.8级,其拧紧力矩应符合表5的规定。

5 拧紧力矩 单位为牛米

螺栓规格

拧紧力矩

M8

25

M10

49

M12

85

M14

135

M16

205

M20

405

M22

550

5.6 安全要求

5.6.1 设备安全应符合GB/T 13561.3—2009 中斗式提升机安全规程的基本要求。

5.6.2 液力偶合器、联轴器等旋转的零部件应设置防护罩。

5.6.3 设备的安全标识应符合GB 2894 的规定。

5.6.4 设备正常运转时整机噪声不大于85 dB(A)。

5.7 安装要求

提升机的安装应符合JCJ03-90 中斗式提升机安装的相关要求。

5.8 试运转要求

5.8.1 空载试运转

5.8.1.1
整机安装完成后进行空载试运转,试运转时间不应小于4 h。

5.8.1.2 逆止器正常、辅助传动应平稳。

5.8.1.3 电气控制可靠。

5.8.1.4 电动机、减速机、液力偶合器运转平稳。

5.8.1.5
牵引件应运转正常,无打滑、偏移现象,料斗与其他件无碰撞。

5.8.1.6 机头轴承温升不大于30 K。

5.8.1.7 各润滑密封性能良好。

5.8.1.8 减速机、液力偶合器及轴承座无渗、漏油现象。

5.8.1.9
机尾张紧装置及尾轮组能上下自由运动,丝杆无刮擦现象。

5.8.2 负载试运转

5.8.2.1
空载试运转合格后方能进行负载试运转,时间不小于24 h。

5.8.2.2
提升机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工作正常,提升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5.8.2.3 机头轴承温升不大于45 K。

5.8.2.4
间断停车2~3次,电动机、减速机、逆止器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

GB/T 35152—2017

5.8.2.5
正常运行条件下,机头轴承处振动速度不大于4.5 mm/s。

6 试验方法

6.1 对5.3.1.1机头滚筒探伤的检测,按 NB/T 47013.3—2015 给出的方法进行。

6.2 对5.3.1.5表2中邵尔A 型硬度的检测,按GB/T 531.1—2008 给出的方法进行。

6.3 对5.3.1.5表2中阿克隆磨耗的检测,按GB/T1689—2014 给出的方法进行。

6.4 对5.3.1.5表2中老化系数的检测,按GB/T 3512—2014 给出的方法进行。

6.5 对5.3.1.5表2中覆胶粘附强度的检测,按 GB/T11211—2009 给出的方法进行。

6.6 对5.3.1.5表2中耐热性的检测,按 GB/T 3512—2014 给出的方法进行。

6.7 对5.3.1.5表2中覆胶拉伸强度的检测,按 HG/T 3868—2008给出的方法进行。

6.8 对5.3.2.1胶带的检测,按 DIN 22131 中第3部分给出的方法进行。

6.9 对5.3.2.3胶带强度的检测,按DIN 22131 中第3部分给出的方法进行。

6.10 对5.3.2.4胶带接头强度的检测,按 DIN 22131 中第4部分给出的方法进行。

6.11 对5.3.3.1机头轴的探伤检测,按GB/T 6402—2008 给出的方法进行。

6.12 对5.3.5.2壳体各形位公差的检测,按GB/T1958—2004 给出的方法进行。

6.13 对5.4涂漆防锈要求的检测,使用目测方法。

6.14 对5.6.4机头噪声的检测,按GB/T 17248.3—1999 中给出的方法进行。

6.15 对5.8.2.5机头轴承处振动速度的检测,累计带载运行24 h
以后,使用测振仪检测。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标志方可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5.2~5.6(5.1.10、5.2、5.3.1.5、5.6.4
除外)、8.1、8.2。

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项目。

7.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检测一次;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4 判定规则

7.4.1
出厂检验项目,按7.2.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判定该台产品合格;检验不合格,判定
该台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应返回制造部门进行返修处理,经质检部门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7.4.2
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检验合格,判定为合格;检验不合格时,允许在原抽
样数量中加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判定为合格。复检仍不合格时,判定为不合格。

GB/T 35152—2017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提升机应在适当且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 GB/T13306
的规定,并包含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

b) 产品名称及型号;

c) 出厂编号、设备编号;

d) 出厂日期;

e) 产品制造标准号。

8.2 包装

提升机的包装应符合 JC/T 406 的规定。

8.3 运输

运输装卸时,应保证产品不损伤、表面完好。

8.4 贮存

产品应放置在通风、防雨、干燥、清洁、无振动、无腐蚀的场所,放置时应防止挤压变形和自重变形。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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